就算是合法的賭場, 也還是倚賴著設計嚴密的數學優勢與人性的弱點, 讓賭客自願交出金錢. 如果不願意當肥羊, 又想要體驗賭博的樂趣, 可參考以下的原則:
首先問自己, 是要命運決定(手氣)? 還是自由意志決定(技術)?
基本上, 賭場的遊戲約九成是命運決定, 如吃角子老虎, 輪盤, 百家樂, 骰子...運氣成分極高, 又有內建的數學優勢, 技術性低. 只有一成遊戲是技術性較高的, 可以靠自由意志來取勝, 如21點, 撲克. 其中撲克是賭客彼此較勁, 因此最公平, 技術性最高.
如果是自由意志, 就必須花時間學習與鍛鍊技術.
如果是命運決定, 不需要去學特別的技術, 但必須確實做好一個基本技術, 也就是資金管理.
進入賭場前, 就要先設定好這次可以輸掉多少錢. 這個總額是絕對不可改變的. 只要輸到了這個數目, 就表示當天的命運已經表態, 立刻收手. 如果賭性堅強違抗命運, 後果就是傾家蕩產, 屢見不鮮.
這個總金額與每一回合的基本底注也要有事先設定的比例. 通常是100:1比較好記與穩當. 例如, 去玩輪盤, 如果你準備最多輸10000, 那麼每一回合的底注就是100. 要根據這個金額來找適合的遊戲, 或根據賭場的底注來設定你願意輸掉的總金額, 就知道這個賭場是否適合你去玩.
資金管理另一個重要的紀律: 贏了才加碼, 輸的時候只能下最小的底注, 耐心等待運氣改變.
加碼的大小最多不要超過五倍差異. 也就是說, 底注金額是100, 手氣好的時候最多只可以加碼到500, 絕不要超過!
因為賭場遊戲有內建不公平的數學優勢, 如果不靠技術, 完全只靠運氣, 去賭場玩十次, 通常只有一次會贏錢, 九成以上都是輸錢. 但我們通常聽到或願意分享的, 都是一成的贏錢故事, 而不是九成的輸錢故事.
就算是有贏錢的運氣, 賭場也還是有辦法打敗你, 就是靠人性基本的貪與懼.
剛開始比較膽小, 不敢下大注, 因此只會小贏小輸. 小贏之後有了貪念, 開始加碼下注, 就會開始大贏大輸. 這也是賭場最期待的現象. 如果遵守紀律, 贏了才加碼, 輸了絕不加碼攤平, 就可以保住贏利, 減少大輸的機會.
如果總金額是10000, 以最高的底注500來玩, 要輸20次才會輸光. 遵守資金管理的紀律, 就不太可能這麼快輸光. 但因為賭場遊戲內建的數學優勢, 長遠平均下來還是輸多贏少, 慢慢輸光.
所以, 如果不想受命運宰制, 而要掌握自由意志, 選擇不多, 只剩下21點與撲克. 前者雖然賭場還是有內建優勢, 但也有較多的技術性, 可以靠算牌(需要苦練!)或耐心觀察優勢牌的聚散來取勝; 後者因為是人類對手彼此較勁, 賭場只是抽成收取場地費用, 所以完全沒有賭場內建優勢. 如果喜歡挑戰體制, 可研究21點. 如果喜歡公平競爭, 可研究撲克.
大致上, 21點戰勝體制比較單純, 因為對手是死的. 撲克互相競爭則比較刺激, 也比較殘酷, 如果面對更強的對手, 取勝只能靠運氣而非技術.
只要能虛心學習, 技術性的遊戲都是可以進步的. 但是除了技術之外, 更重要的是學習放下情緒, 放下輸了想翻本的貪念, 輸了就當成是繳學費, 謝謝老師!
說得很詳細清楚,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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