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 以下來自經驗與影視作品)
調查人員上門時(警察, 保險公司, 私家偵探, 記者...), 他們的基本心態如下:
1. 調查對象如果要求拿出正式法律文件(傳票), 否則完全不配合, 連進門都不行. 這是不好惹的行家, 只能摸摸鼻子乖乖掉頭回家, 照規矩辦事.
2. 如果調查對象願意配合(容許進門), 其實代表他們心虛, 另有隱情, 所以反而不敢斷然拒絕, 擔心這樣會引人懷疑.... 這時候可以軟硬兼施, 以各種手法誘導對方說話, 說得越多就越容易露出破綻. 就算對方其實無辜, 也可以練習欲加之罪, 何患無辭的基本技巧.
調查人員基本上必須假設所有人都有罪, 他們絕不會聽信當事人單方面的說詞, 真正客觀的證據不需要也不能由當事人提供. 調查人員偵訊不是為了發現真相, 而是根據主觀的臆測來建立關聯, 算是一種建構真相, 甚至捏造真相.
因此, 對於任何調查人員, 最好的作法就是如實以待: 他們都是帶有敵意的陌生人. 給予基本的尊重, 但是完全不用多說, 不用讓他們進門, 把他們的話術都當成耳邊風, 拒絕他們也不用提出任何理由, 同時我們可以直接錄音錄影存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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